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新疆工程学院转专业管理规定》(新工院校发[2017]6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3级学生转专业的通知》规定,经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对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复审、转专业考核,拟同意仵佳豪、杜佳锴、张搏、阿力马什·拿加尔汉、王艳辉5名学生转入采矿工程和地质工程专业学习。
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3日起至2024年1月6日止(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对上述学生的相关信息有疑异,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至教学中心办公室,监督电话:18299127257(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