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南昌路、天津路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技师培训学院:
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对2012-201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进行初评,请各系部严格按照相要求初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各系部将符合条件学生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汇总后,务必于2013年11月20(星期三)日下午18:00前交给学生处肖春雷,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2013年11月22日学院将根据有关要求审核、研究、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13年11月29日(星期五)上报教育厅。各系部需提供材料如下:
1、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一份)(附件二)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一份)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三)
4、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绩登记表(一份)(附件四)
5、身份证(一式两份)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初审表.xls
成绩单.xls
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