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诗意校园生活”诗歌朗诵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1-11-22

 

关于举办“诗意校园生活”诗歌

朗诵比赛的通知

 

诗歌是中华民族的艺术文化魁宝,是中华民族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它传承了中华几千年的文明,更突出了中华民族的深厚文化底蕴,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繁荣校园文化,推进学院评估工作,采矿系学生会文艺部决定举办诗意校园生活诗歌朗诵比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赛主题:

   诗意校园生活,展现同学们新校区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二.参赛的形式与要求:

1.参赛作品类型古诗词、现代诗词均可,原创作品也可,内容富有代表性,健康向上。

2.初赛时间限为3分钟,决赛时毎人朗诵时间限制在5分钟内。

3.初赛时可不脱稿,也可脱稿,但分数不一;决赛时必须脱稿。

4.朗诵时的背景音乐自选(以轻音乐为标准)。

5.决赛时服装由参赛选手自己装扮,但要整洁大方,不要过分修饰。

.比赛流程

1.宣传:由文艺部召集各班班长开会,介绍报名时间及对本次大赛做基本介绍,另外由文艺部全体干事到班上宣传。

2.报名:时间为1125---1128,由各班班长在班级收集比赛稿后上交给学生会文艺部。

3.举行:初赛   1129晚上20:30B403

决赛   127日晚上20:30B105

.比赛规则

1.演讲顺序:于正式比赛前采取随机抽取。

2.评委:由我系老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3.比赛方法:比赛由评委现场打分,根据分数高低决定名次。

.评分项目(共计:10分)

1.思想内容:内容健康、向上、思想性强。(1分)

2.表现风格:能代表不同时代的不通风格。(1分)

3.精神面貌:自然大方、精神饱满、衣着得体。(2分)

4.朗诵能力: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楚、节奏韵律明显。(3分)

5.艺术处理:感情充沛,能准确的把握作品内涵与格调,并且脱稿。(3分)

 

                                              采矿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

文艺部

                                                        2011年11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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