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诗意校园生活”诗歌
朗诵比赛的通知
诗歌是中华民族的艺术文化魁宝,是中华民族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它传承了中华几千年的文明,更突出了中华民族的深厚文化底蕴,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繁荣校园文化,推进学院评估工作,采矿系学生会文艺部决定举办“诗意校园生活”诗歌朗诵比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赛主题:
诗意校园生活,展现同学们新校区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二.参赛的形式与要求:
1.参赛作品类型古诗词、现代诗词均可,原创作品也可,内容富有代表性,健康向上。
2.初赛时间限为3分钟,决赛时毎人朗诵时间限制在5分钟内。
3.初赛时可不脱稿,也可脱稿,但分数不一;决赛时必须脱稿。
4.朗诵时的背景音乐自选(以轻音乐为标准)。
5.决赛时服装由参赛选手自己装扮,但要整洁大方,不要过分修饰。
三.比赛流程
1.宣传:由文艺部召集各班班长开会,介绍报名时间及对本次大赛做基本介绍,另外由文艺部全体干事到班上宣传。
2.报名:时间为11月25日---11月28日,由各班班长在班级收集比赛稿后上交给学生会文艺部。
3.举行:初赛 11月29日晚上20:30在B403
决赛 12月7日晚上20:30在B105
四.比赛规则
1.演讲顺序:于正式比赛前采取随机抽取。
2.评委:由我系老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3.比赛方法:比赛由评委现场打分,根据分数高低决定名次。
五.评分项目(共计:10分)
1.思想内容:内容健康、向上、思想性强。(1分)
2.表现风格:能代表不同时代的不通风格。(1分)
3.精神面貌:自然大方、精神饱满、衣着得体。(2分)
4.朗诵能力: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楚、节奏韵律明显。(3分)
5.艺术处理:感情充沛,能准确的把握作品内涵与格调,并且脱稿。(3分)
采矿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
文艺部
201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