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工程系辅导员老师:
根据学生处通知,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研修班》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分批分期组织社科、思政人员参加自治区举办的研修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社科部、宣传部、学生处、团委、宿管中心、各系部副书记和辅导员。
二、研修时间及地点
15期7月17日教育学院报到,18日至29日;
16期7月24日交通学院报到,25日至8月5日;
17期8月7日交通学院报到,8日至19日;
18期8月21日交通学院报到,22日至9月1日;
以后各期的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教育厅思政处刘昌海副处长7606076 陈新富13609939033
教育学院 张疆生 8899101 13579221922
交通学院 关小娟 7902822 13999932076
三、有关要求:
1、各选派人员及参加期次已由学校研究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替换。
2、参加研修人员请安排好本人工作、生活等相关事项,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
3、研修班的有关费用由自治区财政拨付,研修人员无需缴纳食宿费及培训费。研修班实行集中住宿,研修期间不得请假。
4、各期次的组长提前一天负责其他培训人员安排具体事宜。
5、具体人员学生处统一安排。